各地卡拉OK著作權收費標準出爐

2008-08-06 18:59:06      張婷

  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廣州站日前發(fā)布公告,正式公布了2008年全國各地區(qū)卡拉OK著作權使用費收費標準。

  據悉,收費最高的地區(qū)是上海,價格為11.1元/天/終端(包房);廣東的收費標準為10元/天/終端(包房),排在上海、北京、浙江之后。

  公告稱,各地卡拉OK著作權使用費,在國家版權局2006年第1號公告公布的“12元/天/包房”封頂的標準基礎上,結合全國抽樣計次數據和各地區(qū)的具體情況,進行了調整。

  此外,為了更好地鼓勵卡拉OK經營者繳納著作權使用費,早日實現合法經營,積極繳納2008年著作權使用費的卡拉OK經營者,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優(yōu)惠。對于拒不支付著作權使用費的卡拉OK經營者,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將采取各種維權措施嚴厲打擊侵權行為,追究其法律責任。對已經被送達律師函和被行政投訴、民事訴訟的卡拉OK經營者,將一律按照國家版權局2006年第1號公告公布的“12元/天/包房”的上限標準繳納版權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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