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簡稱之爭不服判決 山東能源反訴世界500強

2017/02/09 12:11      曹亞珍 曹亞珍

 挖貝網訊 2月9日消息,新三板掛牌企業(yè)山東能源(834283)近日發(fā)布公告稱公司不服判決反訴世界500強山東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挖貝網發(fā)現(xiàn),山東能源被告上法庭,主要是因為重名的問題。

情況是這樣的,山東能源2015年5月在申請掛牌時,申請股票簡稱為山東能源,并獲得股轉的批準。2016年3月,山東能源正式掛牌新三板,代碼為835567。

然而作為世界500強的山東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早在2013年6月21日的時候就注冊了“山東能源”文字+拼音+圖形商標,且注冊有效期為201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0日。

針對上述事件,山東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認為新三板公司山東泰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東能源”的簡稱已經造成相關消費者混淆,并將其告上法庭。

2017年1月22日,法院給出判決書稱,山東能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在股轉系統(tǒng)中變更其“山東能源”的證券簡稱,并賠償山東能源集團有限公司9萬元。

山東能源不服上訴判決,進行反訴,同時稱此次判決并未對公司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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